加尔文五要义分析

加尔文主义的神学主要有这五个要点:

第一,人类完全堕落/无能
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非信徒完全没有能力做出任何好行为。也通常由此推论人在自己一开始的得救上没有任何参与,也没有能力参与,没有能力选择来相信神。因为信心是好的,而好的东西只能来自神,所以我们要有信心除非神动工,在人得救的那一刻,神赐给那个人信心来相信,相当于是神使这个人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分析:
我们先讨论行善的能力这个主题。这教义正确的一面在于强调了”人人有罪“(罗3:23),”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7:20)“,”没有义人,没有行义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赛64:6)。罪人在开始得到救恩以先,不能像神这样从一颗完全公义圣洁的心行出善来,即动机和行为完全善良纯全。但圣经对于善和好的理解是有更多层次的,而不是这么简单的非黑即白。如在实际应用中,非信徒会理解为,在你们眼里,只要没有接受救恩,一个人的行为或好或坏,在神那里是没有差别的,或者他们就没有一点能力真心真意做一件好事(做出来的好事也都是含着不好的企图)。保罗说,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良心)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罗2:14)。即这种情况是存在的。当然,这并不改变一个人是罪人的事实,只要不是像基督的完全人,只要有”亏缺神荣耀“的方面,他就是罪人。再者,同样在非信徒中,人犯罪的程度也有差别。一个不负责任,到处伤害人的非信徒,和一个时常帮助人的非信徒,神很明显地注意到是不同的(连人都注意到了)。神观察到甚至更细微,更深层的,任意妄为的罪比无心的罪更恶,谋杀和偷盗当然也和不洁的思想得罪神程度不一样。神注意到各个层面。正如使徒行传,记载了还没信主的哥尼流行善的例子(徒10:2),他的周济和祷告到达到了神那里,神特别派天使来告诉他如何真正得到神的义!神也没有说,”注意,你所行的善都是没意义的,都不算数,或按照这个理论你也行不出来。“神注意到他常常行善的生活。但即使是这样一个相对的好人,他还是没有办法完全从神圣洁和爱的内在来行每件事,以至内心和行为完全圣洁,他所做的也许是一个没有上帝生命的人所能行出的最好状态了。所以,神又差遣彼得向他全家说明福音。

第二,有一些加尔文主义者把最初接受救恩这个行为也算作善行,所以认为一个人无法做出决定来接受救恩,而是神给他作的决定。诚然,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是神做了这个施救的行为,即这里说的恩,而”因着信“是这个人作出的决定,并不是神”强迫“这人作的。这就像一个将要淹死的人抓住救生艇的行为。这能被归为是善行吗?不,这只是一个人要得救的必要步骤。行义的是这个救人的人。而这个抓住绳子的行动是由那人自己作决定发出的,并不是开救艇的人造成的。是谁施行了拯救?是开救艇的人。而这个拯救行动是在落水方的做出”愿意被救“的决定下完成的。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用反证的方法:如果不信主的人完全没有能力选择,即无法真正行使自由选择权,那么一个人得救不得救就完全是神的责任了!即那些最后下地狱的人,都是神的决定,人反而是无辜的了。罗3:4,那这样,神还如何能公义地审判人呢?因为人行恶是不得以的,因为他们无法选择行善。

到这里,这第一条教义就结束了,因为它只涉及到因信称义的范畴,即人如何一开始重生得救,成为基督徒。但这一要义常常直接或间接地被应用到对成圣的教导。矛盾的是,改革宗的神学整个重心都在因信称义,所以对于成圣和得荣耀其实并没有理论支持。往往持有改革宗教义的信徒1)或认为只要在因信称义这点上达成一致,其他的地方如何解经可以给更多空间,2)或把这些教义也自动地应用在成圣的教导上。我们这里主要讨论第二种情况。当把人的完全无能为力应用在成圣的理论上时,就演变成了”一个人成长都是神的作为,和个人选择和努力完全无关,因为人已经完全无能为力了么“。因为人若已经完全败坏,还能在成长过程中做什么好的,来有益于成圣的过程呢?那么,整个成圣的过程就是神独自”拖着“信徒的过程,最后怎么具体能进步的,怎么得荣耀的,也不知道,反正是很神秘的过程,并且(根据这样的理论)也不重要,反正神已经应许了一定能达成目的地。然后会断章取义地引用腓立比书1:6。一有人为的努力,就被说成是靠行为,靠肉体,律法主义。

但关于成圣的信息却占了新约圣经大部分的篇幅,无论是对此不管不顾的第一种作法,或第二种的”都是神,不是我们“的观点,都可以从新约中找出大量经文证明使徒的看法与此不同。新约的观点是人和神都必须在这个过程中付出100%的努力,同负一轭,才会有腓立比书1:6应许的实现。观察上下文,就可以发现保罗是在腓立比教会什么样的光景下说这句话的,“从头一天直到如今,你们是同心合意地兴旺福音”,于是保罗说,照这样“跑”下去,“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可见,我们的责任是顺服圣灵动工的方向去努力,神的工作是在我们心里动工,在环境上动工,促成我们的成圣。好比两头牛同负一轭,共同做工的场景。我们的恐惧战兢地做成得救的功夫,和圣灵在信徒里做的工,缺一不可。任何一方“罢工”,都不能使目的达成。(更多相关经文可从《完整的救赎》资料中找到。)在这个方面,改革宗的学者往往会拒绝承认我们人能做任何事来使我们离成圣的目标更近。结果是大大阻碍了基督徒的成长(可以看看为什么往往在教会里对信仰火热的信徒是少数,不冷不热,毫不惧怕神标准的信徒成了大多数,就知道了。可以想象大多数人的救恩观是怎么样的。在成圣的教导这一块,可以对比罗马天主教的观点,改革宗的观点和使徒们的观点。罗马天主教,错在努力的方向,不往基督所开辟的救恩之路上努力,而是在自己遵行律法的道路上努力。而宗教改革后,努力的方向是改对了,但却干脆说不要努力。而新约的救恩观是靠基督的恩典努力,腓3:8-15)。

退一步来讲,神救我们不就是为了恢复我们因为犯罪离开神而失去的吗?即人在许多层面的无能为力,如人的无法真正一直行善,无法拥有完全良善的动机(前面已经提及,人仍保有自由意志和良心)。当人领受新生命后,难道人的这种不完全的”无能为力“还是没有改变吗,那神到底救了人什么?

第二、无条件拣选
什么意思:
这个教义的意思是神拣选人的旨意是不以人的条件为转移的,在人出生之前已经决定。没有什么条件,人需要去满足,才够资格被拣选。


分析:
是的,不是因为我们做了什么,或有什么特殊特质,让神看重我们,拣选了我们。神爱每一个人,愿意拣选每一个人,那些愿意悔改的,就接受了神的拣选,而被选中。然而神又是超越时间的,他起初就知道谁以后会悔改接受他,谁会拒绝他,以至于选不上。(这条教义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当和其他条一起使用时,才产生问题)

第三、基督救赎只限于选民
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只是为这些被拣选的人预备的。既然神是全知全能的,也知道他预先拣选了谁,神没有理由浪费宝血在不会得救的人身上。


分析:
这条教义并不符合圣经。如约 3:16 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世人),但结果是“叫一切信他的”得救。这句经文说神把他的独生子赐给所有人,但只有接受他的人得救。还有林后5:14-15,一人既替众人死。基督为众人的罪代付了赎价,只是有一些拒绝。他也为这些他知道以后会拒绝他的人死,他的爱就更显得大,因他恩待忘恩的人(太5:45)。

第四、不可抗拒的恩典
什么意思:
意思是当神选择要对谁施恩(要谁信主),这个恩典是不可抗拒的,那个人不能拒绝,必须相信。这是因为他们认为人是完全无能为力,包括做出某样选择,所以他们也无法以任何形式参与自己的救恩。所以完全是神把人从罪中“拽”出来,让他们相信。又因为神的无条件拣选,所以一个人得救,一定是仅仅因为神要伸手救他,并是神给了他信心,让他不得不信。


分析:
圣经强调神渴望所有人得救,提前2:4,彼后3:9。所以,如果是只由神来决定谁可以得救,没有人参与的份,那所有的人都应该可以得救。或者说人下地狱是神的错。他们对于这个质疑的回答往往是就是需要一些人不得救,来彰显神的愤怒,让得救的人看到不顺服神的可怕。这个回答并不能解决问题。圣经指出人拒绝神是出于他们玩梗不化的心(徒7:51)。相反,神的恩典是礼物,人可以做出选择要或不要,他也给了人自由选择的能力。不然,神为什么不在一开始造人时,就不给亚当夏娃选择的能力和可能?

第五、圣徒永蒙保守
什么意思:
只要一个人一开始成为信徒,神就会保证他最后进天堂。强调神保守我们,是最终对我们的成长和救恩负责的。

分析:
教义的本意是好的,神的意愿也确实是保守信徒到底(不然为什么一开始要救),并许多信徒确实被保守下来。但在圣经中,也有反例,示意人可以原先是信徒,后来选择不再跟随神。保罗和约翰也都提到信徒离开神(约一5:16-17,约一2:19)。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反例。而这个理论,是只要有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的。因为它是说所有信徒都永蒙保守。确实,只要我们持续在基督里,神就能保守我们不失去救恩。但一个信徒确实是有能力选择离开神的。面对这些反例,唯一的解释就是“这些人一开始就没有得救”,有些情况确实如此,但有些离开信仰的人确实一开始是重生得救的信徒。


历史:

当时的天主教,有许多教导都偏离圣经。宗教改革因此开展。也因此,宗教改革者否定了很多天主教教导(包含正确的),往往采取了他们的对立面的观点。他们转而认为是神完全对救恩负责(无论人如何选择),也会完全保守我们(无论人如何选择)到达终点。当时的天主教教导信徒需要向教堂交钱,并参加各种宗教仪式才能得救。似乎,改革者是为了纠正这个错误,使人知道人不是要通过做这些事才能得救,信徒不应该活在不健康的不知道是否能得救的恐惧中。由于要挣脱当时这种错误的教条,从“要遵守许多仪式才能得救”直接跳到了“什么都不用做,都是神的工作,得救后,也无论怎么做都不会失去救恩,因为神会保守到底”的观点,实在是走了另外一个极端。还是要肯定,他们的初衷是好的,为了不重蹈当时天主教的覆辙,他们严格地恪守这五大要义为“神圣不可冒犯”,这以外的原则,即使是圣经上的,也都不重要,而不同意这五要义的,大体会被判为异端。
注:加尔文主义需要同意这五个要义的全部,但改革宗只要同意其中四个。

相信以上教义所产生的普遍应用:


1.不靠行为。这言论有正确的部分,但很容易被衍生理解成:任何的有关于人类努力的,都被看成是凭血气行事,靠守律法。靠基督就等于没有任何人类努力。
• 因信称义:罗4:4-5;弗2:8-9;是基督为我们舍命代罚,赐给我们这个得救的机会,只要我们悔改接受(然而,基督徒需知道自己接受的是什么),神就按照义人的位分对待我们,并按照基督为蓝图来改造我们(在我们的配合下)。如果靠行善得救,必须完全的行善,即守全律法,即像神一样圣洁公义慈爱。如哥尼流的例子,他有这些善行,如果这样就够了的话,彼得就不用去传福音了,他也不需要基督的宝血了。但他有这样的行为,如祷告,周济,说明他想悔改,想寻求神。所以,因信称义是神预备好了这个赎价,我们的责任是接受,这个接受是我们因自由意志做出的行为。如前面所说的,如果这个动作算为善行,而如果又根据第一条教义-人的完全堕落,那这个接受的动作也不是出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神,就这一点是不符合真理的。(第一条,第四条)
• 成圣:一般正宗的改革宗只把第一条适用于人还没有得救的时候,即非重生得救的信徒。但往往被人滥用于成圣的过程,即认为既然不靠行为,重生后,信徒应该继续没有行为,即不付诸努力(加3:3讲的是,你们靠圣灵入门,也当靠圣灵成全。可以思考,如何靠圣灵成圣呢?靠圣灵是否等于人为不努力?)。虽然改革宗的权威并没有这样教,但造成这样想法也许出于以下几个原因:1) 根据第五条,既然圣徒永蒙保守,从起点就到达了终点,那么基督徒成长就没有保罗所说的标杆,或者说有标杆,但人好像在地铁上,会自动到达;2)根据第一条,一些信徒把它沿用到成圣的领域,既然人不能做出任何好行为,已经全然败坏,那么和人类行为有关的,就是不好的,是属肉体的;那么似乎越是什么都不做,就是越是凭信心,依靠神,而不是自己。3)再加上第四条,神有不可抗拒的恩典来改变我们啊,所以神要改变我们,让我们成圣,自然会成就的。相信这些理论,基督徒会失去成长的理由和动力,再者也就没有门徒培训的必要了。腓3:7-15,保罗是说靠追求律法,我无法达到神的标准,他自从发现神提供的救恩道路是在基督耶稣里获得义,他就开始不把努力放在无用的方法上,而是把努力都花在靠着基督得到神的义上,你们追求神的人,如果你不这样想,神也会提醒你,让你也这样想。新约书信里,到处可以找到这样的逻辑和教导:因为明白神的救恩,所以要更加努力;因为有这盼望,所以开始毫无顾忌地去追求圣洁。
• 同样,在大使命的事工中,似乎间接受这些教义的影响,如果一个人做事工“太”投入,即超过平均水平,就会有人跳出来说“使人成长的是神”,“你不能代替神的工作”,“你还是没有交托给神”,“你这是骄傲,不要以为凭自己能成就多大的事”。当然,一般来说,一个信徒什么事工也不做,也会被说,虽然这样和这些教义并没有冲突。中庸也许是最安全的。然而,这真是使徒们的看法吗?从他们自己的人生来看,如果他们是当今的普通信徒,也许他们都会被当做第一种人被指责。他们劳苦努力,不愿有一点分心(徒6:2),保罗为他所栽培的人挂心,甚至常常流泪,也在信中指明这些人能持续站立得稳是他以后的喜乐和冠冕(帖前2:19)。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并没有支持病态的工作狂心态,以至自己的灵命亏缺,或以事工为偶像,不先求神的国和神的义(甚至为了事工人数增多,不惜妥协真理)。耶稣深知他的事工是他和天父连接同工的表现,所以要讲枝子和葡萄树的比喻给门徒们听。耶稣自己在地上的事工是以天父为中心的,有计划有智慧的辛苦努力(可6:30-36,可3:20,约5:17,约14:12)。人们似乎对于属灵的事,就会用不是很符合事实的眼光来看待。大概没有人会说在世上的创业是会不怎么努力就成功的吧?那基督徒的事工不就是创天国的事业吗?启示录14:13也说,在主里死的是歇了自己的劳苦,以后他们做工的果效会随着他们。有时,一些反对的声音也许会引用林前3:6 “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唯有神叫他生长”。是的,因为栽培人是与神同工,就像农民种菜也是与神同工,神创造了蔬菜和种子,当农民按照蔬菜的属性去辛苦照料它们时,神借着它们被造的属性,和提供阳光雨露等,使它们成长。同样,保罗从来没有说,我和亚波罗什么都不用做,神自然叫教会长得好。(有时,非信徒对我们对真理的误解反应得更及时,当我们去传福音时,常常遇到一个反对的理由就是“我要靠自己,不想成为不努力,只靠神的人”。)


2. 对于“神的时候还没有到”的误解(同理)。不少人认为一个人没有信主,是因为神的时间还没有到,或者“神还没有开这个人的心门”。只要神的时间到了,那人不信也会信(第四条)。那么这样推理来说,一个人信不信主,得不得救,完全是神的责任,是神安排的,那么在审判之日,变成了,下地狱的人是因为神就没有真正打算救他,因为只要神出手,哪有办不成的事。神是全能的,但这并不代表神会违背自己的属性和原则,他一开始造人就给人自由选择权,不然亚当夏娃也没有机会选择犯罪。同样,把这个理论滥用在成圣过程中,会推理成“一个人追求不追求,何时开始追求,都是神说了算的”。正如这样想的人可能会单独引用罗9:19,“那么他为什么还指责人呢?谁能抗拒他的旨意呢?”来支持。明显是断章取义的。按照以上这两种说法,那么再往下推就是一个人不追求,不得救,都是神的责任。(第一条,第四条)


3.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第四条,第五条)


4. 如果有人日后不追求,甚至离开信仰,是一开始就没真正信。(第四条,第五条)



后记:其实,改革宗反复强调的一个点就是”因信称义,人什么都不用做“。人完全无能为力,所以人什么都无法做;神的拣选必须是无条件的,因为神做了一切;神的恩典必须是不可抗拒的,不然就说明在人的得救中,人做了什么;最后,必须是神能完全地永远地保守你,不然就意味着有一些努力是归功于人的。为什么改革宗的人非常坚定守护这些教义?因为他们相信他们所捍卫的福音和加拉太书中保罗捍卫的福音是一个。加1:6提到,保罗气急败坏地指责信徒这么快就相信了另一个福音。所以他们觉得不同意这几条就触碰到福音的核心了。还有就是,这是和天主教的错谬长期抗争的结果,来之不易。

关键词:
可以重新思考,使徒在提及以下名词时,是什么意思?
1. 肉体,凭着肉体
2. 律法主义
3. 恩典
4. 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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