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救的信心是人的选择;
- 得救的信心包含顺服的行为;
- 得救的信心是对一个具体可知的救赎真理(正确内容)的回应;
- 得救的信心应该是人在面对足够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所做出的理智选择。
圣经中福音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信心,“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2:8)”。这个“恩”就是指神差遣他的独生爱子耶稣基督为罪人受死和复活,第一个条件神已经满足。第二个条件就是信。使人得救的信心(与救赎有关的信心)到底应该如何定义,就决定了人能否正确理解救赎。使徒保罗说,神的义是通过人的信达到的,是“本于信,以至于信”的(罗1:17)。人的整个救赎过程都有赖于这个动作。而市面上的系统神学或各大教派并未对信心的概念有完全符合使徒教导的解释。真正的复兴是全方位的,需要知识上完全回归真理,操作上回归正确和热情。此文提出的信心的概念和特征重点在于纠正改革宗神学的错误,明白道理后的读者应该也不难判断出其他教派的信心定义是否正确。他们的神学系统不仅影响了改革宗的教派,而是整个福音派,甚至灵恩派和天主教,因为他们并没有其他系统的被认为权威的圣经解释可参考。
宗教改革的一大贡献在于,把“(救恩…通过)唯独信心”带回基督信仰。他们也特别强调信心是个人对神应许的信任,不能由他人或组织代替。以下我们谈谈他们没有搞对的方面:
圣经中,得救的信心是一个决定信靠上帝关于救赎应许和将自己一生委身上帝救赎整个过程直到完全的决心,这是人基于证据和理智,出于自由意志所作的决定。信心包含心志和行为上的一系列顺服(配合)举动。
第一、得救的信心是人通过自由意志做出的动作,不是神的动作,也不是神所赐的。不是神使什么进入人里面,而使人内心发生改变,神不干涉人的自由选择。弗2:8所说“这不是出于自己”,这个“这”是指神救赎的恩典。改革宗教师也往往会引用约6:44-45来反驳这点,因为天父需要先吸引人,所以如果神没有给你信心,你如何能信呢?(Treier and Elwell 2017, 567). 然而,更仔细地考察,我们要问:在耶稣的时代,上帝是如何吸引人的?怎么样的人被吸引来呢?首先,神帮助人选择信心的方法是神的话,旧约圣经、耶稣和施洗约翰的讲道。历代,神的话语把当时的听众划分出来,一组是敬畏神的,渴望成为圣洁,看见自己的罪恶和神圣洁标准的差距,因此盼望弥赛亚。另一组人对当时的宗教和自己满意,对于神的圣洁标准漠不关心,因此心中对于悔改和上帝的救赎没有任何空间。这些都是对于神所给的同样信息给的不同反应。我们看到施洗约翰唯一责备那些不应该来受洗的人是他们的恶,他们选择不在乎神的圣洁标准,不想悔改,不想改变,过不一样的人生,相反地他们更愿意选择去相信给他们带来虚假安全感的谎言(路3:7-8)。这说明约翰支持人是完全有能力做出选择或不选择信心的决定的,不然他的责备和上帝的愤怒都显得莫名其妙。耶稣自己也清楚地指出那些听见又学习天父的教训的就会来到他那里得救赎(约6:45)。 第二,当时耶稣施行了许多神迹作为额外的证据来帮助说服人们相信他话语的真实性。 第三,最后,耶稣也确确实实根据多方预言死在十字架上,复活和升天,并有诸多人证。第四,神也将良心和思考的能力放在对人的设计中,使人有分辨对错的能力。对于这点,改革宗主要的质疑来自于他们的“全然败坏”的教义(McFarland)。 然而,圣经并不赞同人类分辨和做出正确行为的能力因罪被完全剥夺(罗1:18-21),所以神对那些不选择敬畏神,尊重他圣洁标准的人们发怒才完全合理。无一例外,不走正路的是人自行选择的结果。这与保罗其他书信的观点也一致,哥林多后书4:3-4。改革宗一般简单地将这句经文理解为既然不信的人被撒旦蒙蔽了双眼,他们如何能选择上帝?(Treier and Elwell 2017, 567). 咋一听很有道理,然而根据上下文,可以知道保罗要表达的意思和这个是相反的。这里他的意思是一些人尤其是教会里面不愿意听从福音,因为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他们就会过像保罗和其他同路的圣徒一样的生活(林后4:1-2)。而不走在信心中的问题是他们自己的原因,是他们不允许基督真理的光照着他们,相反地去选择恶以致于允许撒旦的文化来蒙蔽他们。一个人只要不去压抑真理,消灭良心的感动,去故意避开基督的光,他本可以像其他这些遵循基督的真理,走在正道中的人一样的。 这里不仅指圣徒。启示录1:7说,各国的非信徒在耶稣再来之际,大大地哀哭。是不是很讽刺,有多少人在地上时,会说自己是好人,自己不需要救恩,会说我怎么知道上帝的事,会说没有地狱?然而,所有不走在救赎里的人不用等到审判日(那时各种具体的证据会拿出来,来定人的罪,来证明人下地狱是因为自己的罪),就会大大哀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路23:30),是不是很说明人可以知道真理?总结一下,上帝设立了我们救赎的基础,并且通过他的话语和他的门徒主动向我们启示这个消息。这是上帝吸引我们的主要途径。而这些都是我们所不配得的恩典。但选择信心的动作是由人做出,是人对上帝恩典的反应,人要付全责。
第二、得救的信心是人对上帝救恩计划的持续性的回应直到整个救赎过程完成(在《完整的福音Q&A 1: 如何正确理解信心与行为?》一文中,也多有讨论)。这包含内心的确信和委身和一系列外在的使救赎完成的顺服的动作,即保罗说的他向着标杆直跑所需要做的各种行为。信心从(基于内在信靠而)顺服的第一个动作开始存在。它随着顺服行为的减弱而减弱或终止,取决于人的选择。得救信心的这个特点往往被“谈行为色变”的改革宗人士未经细想就马上否决,因为这点好像在说对耶稣基督死和复活的心里信靠还不够,马上会反问道:“难道基督的救恩还不够吗?还需要加上你的行为吗?”。这不是回到了改教之前的天主教了吗?其实,圣经对得救信心和行为的解释既和改革宗的教义不同,也和天主教的不同。从旧约时候开始,信心就不仅仅是内心的一个想法,而是一个人对上帝的应许和呼召的全人的回应,包含意志、思想和行为。这个分歧往往从对罗4:4-5的不同理解出来。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亚伯拉罕也是靠走信心之路得救的,这是神从古就开辟的(不是突然到新约时代,才“变卦”,只是新约时代的人更能走信心之路而得救,条件更好,但原理一样),他不是通过立功之法得救。立功之法就是遵守上帝的全律法,从不犯罪,而得救。得救的意思就是不用受惩罚,一个人完全圣洁、完美,就不用受惩罚。用什么方法可以达到呢?这两种方法理论上都能够达到这个目标。但实际上,采用立功之法,没人能成功,罗马书用一到三章已经论证了。如果一个人可以用立功之法走成功的话(按这个方法努力),就不需要神的恩典,并且结果也是好的,不会走向灭亡。亚伯拉罕如果用立功之法的话,就会下地狱,因为单单记载在圣经中,就有他几次撒谎,并娶夏甲从她得后裔。而神为罪人另开辟了一条得救之路,既信心之法。神因着基督耶稣的牺牲可以向人施恩典,可以帮助人得救,即解决罪的问题,成为圣洁,可以让罪人先进入这个救恩的过程,直到改造到变回圣洁。而神施恩的唯一条件是人的信心,简单地说,神的恩典就是神在说“我做了我的部分,现在你愿意来信任我的这个方法,在整个过程中与我配合,直到我们解决你罪的问题吗?”而人的信心是对此肯定的回答。而选择信心理所当然是包含了达成目的的行为的。在神是没有诡诈的,所以不难推理出有好几种情况都不属于在信心里,也就会没有救恩。用这个信心等于顺服的定义去判断就会很清楚,以下这些情况都会使人失去救恩。如当时那人做出肯定回答时,只是言语上说,并不真打算改换人生目标,穷极一生追求属天的圣洁;或者当时真悔改(与信心并行的行为),计划一生顺服,追求效法基督,作基督的门徒,但日后糟了逼迫,忍受不了压力,或被今生的思虑挤满(太13:18-23),改变原先的计划,就是不选择信心了(不在信心里了),这些情况的本质都是人在某个阶段就实际性地不选择神(不选择信心=不选择顺服=不选择救恩)。其他明显的情况(直接宣布离开信仰),就不需要在这里赘叙了。人若及时悔改,回到窄路上,仍能走在得救的道路上。当然,如果信心的定义被扭曲,认为信心是思想上的相信某件事的真实性,日后这种信心会自然产生一些行为,其实按照这种理论的话,无论日后是否产生和福音相称的行为,都不会得出以上的结论,即日后救赎因信心受到影响(并且他们认为人类是无法对这种属神的事情做判断的)。在亚伯拉罕的例子中,很明显,信心是包含顺服的,如果他不搬离自己的家乡,在神面前就不算有信心,神得另找他人,在他献以撒之前,他不能跟神说,“你知道我是信靠你的,但我就不献”。只有在他动手要杀以撒时,神才说现在他知道亚伯拉罕是敬畏他的了,因为他没有留下独生子不给神(创22:12)。耶稣土壤的比喻里,只有最后一种持续在信心里的,才持续在救恩里,并且必定会结好果子,第一种一开始就没有选择信心,第二种和第三种中途离开信心,死在半路上。同样,雅各书第二章为什么说“信心和行为是并行”,“亚伯拉罕是靠行为得救(雅2:21-22)”,“鬼魔也信,却是战兢(雅2:19)”,就是为了震醒读者,明确的指出错误的信心定义不可取。如果一个人的信心不等于顺服,那他的“信”和鬼魔的内容差不多。信心不包含顺服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得救的信心。它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指的是前面的都是这事件上的信心没有完成之时,包括他启程的动作,在路上的动作,直到提刀要落刀之时才完成了这一次的信心,不然神会判断他不能信任神的,因为神叫他献以撒,他没有献。有人说,雅各怎么能说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呢,不是救恩不靠行为吗?救恩不靠行为的行为指的是人不能靠立功之法得救,既完全遵行神的圣洁标准,一个错也不犯,不靠恩典信主之法就可以通过审判。我们前面已经说明。总结,改革宗认为先有“信心”,“信心”会自然带出好行为。这是错误的。充斥着教会的一些惯用言论,如“我信是信的,但我。。。”,根源往往是出于这个错误的教导。因为这里面他对“信”有一个错误的定义,他的信是脑子里相信一些基督教的事实,和顺服的行为是割裂开来的。我们作基督的门徒只要每天选择走窄路,每天选择在信心(顺服)里,若被过犯所胜,及时悔改,回到信心里,那就每一天都有得救的确据(我们得救的确据不是多年前受了洗,如今却没有走在顺服中),就最终能见主面。
第三、信心对一个具体可知内容的回应。信心是相信神所开辟的救恩之路真的可以解决罪的问题,并委身走窄路以达成目标。这包含了思想上对经文所有教导的正确解读的认同(认同这个信仰的整套教导)。因此,当人们选择悔改和信靠时,意味着他签了一个合约,承诺于委身敬畏神和他的全备真理,和行出所有为达到“像基督”的目标而需要做出的所有努力(行为),从开始到结束。在事工实践中,由于简单的“福音”(大多数福音派所传的福音,采用前面所说错误的信心概念)没有提供成长必要性的确实理论基础,大多数人其实没有实在合理的理由去极力地向着标杆直跑,这也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现象,而那些少数追求的人中尚且大多数是按着良心,圣经上许多地方说“应该”,但深想其实和他们的“教义”有冲突。本来都按着圣经的正确意思的话,应该是良心,感觉和理智同指一个方向。错误的教义实在是拦阻了神的工作。这都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听了这种自相矛盾的改革宗神学福音,错误的信心定义是这个理论的核心,日后还把这样的“福音”传给别人。
第四、我们谈一谈信心和理智。得救的信心应该是人在面对足够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所做出的理智选择。这个理智推理并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专属,而是神在造人时给人的普通能力,理智判断的能力。如路21:29-31中,耶稣教导门徒如何判断末时结束,神国到来的进程。神给的方法是很简单的,看迹象,理智判断,正如当时听他的人都自然有这个常识看到当地的无花果开始发芽了,就知道夏天近了。那么,耶稣的意思是门徒也能根据他上面所讲的对于末日的描述来判断现在处于什么历史阶段,神在做什么,以及神国大概何时全面降临。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理智判断的行为,“这个汤太烫了(事实),先不能喝(判断)”, “物价涨得厉害(事实),我得趁打折时多存货(判断)”等等。在得救的信心这个话题上,我们所可以知道的事实是什么?如神的存在和基本性情(慈爱、圣洁、公义等),神的创造,人类犯罪,耶稣基督死而复活的历史事实,将来的审判,救赎的方法等,被造物、人的良心和传讲的福音联合起来给人提供了这个信息。人在选择信心之前,完全可以判断以上信息的真假,客观地衡量得失后做出决定。纵观福音书,耶稣在呼召人跟随他的事上,嘱咐人要计算得失,只有在信息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计算得失。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神认为一个人是否选择跟随基督,即是否选择信心,难处在于人是否愿意付上眼前的代价而获取永恒的益处,而不在于获取证据,即明白关于救赎的事实。耶稣和使徒也从来不会要求人在没有足够证据下,做出什么决定。耶稣责备多马的怀疑是因为他有足够多的证据来相信耶稣的复活,他却没有及时地正确回应。日后,有许多人无法见当时使徒面对面所见到的这种证据,但仍旧有足够多的证据来相信。“没有见到就信(约20:29)”并不是鼓励盲目信从。面对事实,我们做一个什么样的决定,这是在于我们的自由选择。人不选择顺服真理,而压抑真理,是因为人的恶,而不是真理难懂(罗1:18-28)。改革宗在这方面的错误,在于解释信心的动作神秘化(对于他们来说上面的解释是不是太简单,听起来太不属灵了),他们不完全否认理性,但认为要神先赐信心,人在日后理解信仰议题时才能理性分析,并且也不是完全地能理性,因为人的理性是被罪污染的了。因此,在事工的实践中,就会产生错误的操作。如,很多人传福音时,会说,“先信进来再说,之后就会明白的”,“你靠你自己想得明白吗?你又不是神”,或“都靠你想通的,还要信心做什么”,这些都是出于这个错误的教导。他们虽在针对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宣教时,会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教导,如神的存在,科学与信仰,复活的证据等,但因同样受这个教导的影响,他们认为这些传讲虽能吸引人,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足以提供一人做出信仰决定的充足信息,最终还得依赖于“信心的飞跃”,那是圣灵奇妙的工作。似乎“信心”是那个连接“知”与“未知”的桥梁,而这还能使人谦卑,正是上帝的“美意”。其实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缺少证据的那部分,用一种盲目的“相信”来弥补。为了加强这个错误的定义,有人还会举例说,“我们每餐饭都验过毒吗?大多数人还不是‘凭信心’使用的?”。并结合对约20:29的误解(这句经文不是在说,根据越少信息,做出归信的决定,就越好),对谦卑的错误定义(认为谦卑等于承认自己软弱、差、无知或无能)和上帝主权的误解(人越无能越显出上帝的厉害),一是需要足够证据的诉求被看作是骄傲,需要谦卑“变回孩童的样式”,单单凭“信心”接受;二是在有足够正确信息的情况下,人不归信的原因是人自己的恶,但却会被他们归根于一些神秘的原因,是“我们人无法知道的”,如声称“上帝的时间还没有到”,“使人悔改是上帝的工作(我们人的话算什么)”等。“上帝的时间还没到”在归信的问题上使用往往是出于,对信心定义的第一个特点和第四个特点误解的结合,看似维护上帝的权威,却对上帝极具侮辱性。这种思想也导致了信徒觉得应该查考,求知,但又不要太明白,弄不好就是骄傲,靠自己,不依靠神,不按“信心”了。护教的事工能力也发展不彻底,最好在“打破砂锅问到底”之前停手(同理:一点不学,会被视为懒惰不追求,太执着,被视为靠肉体)。实为荒唐。其他事工实践中的错误就不一一列举了,相信只要真正明白,就能在实际应用中举一反三。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让人看到这些基本神学概念的错误解读(即对圣经的错误理解和教导)会马上转变为实践中的错误,越是基础的理论,应用就越广,害人也越深。
基督徒哲学家詹姆斯·波特·莫兰德(J.P. Moreland)针对这最后一点信心的特点给出了一个符合圣经的基督徒信心的定义(Moreland 2017, 20):
符合圣经的信心定义包含以下三个组成部分: 认知(notitia, 意为明白基督教信仰的内容),信靠(fiducia)和理智认同(assensus, 意为理智上认同某些真理)。信任是基于理解、知识和对真理的理智认同的。信靠基于相信(具体内容)。 一个人是被呼召去信靠那个他有理由选择理智相信的东西。圣经支持信心包含信靠你有理由相信是真的真理。信心不是一个盲目的,不理性的向未知的跳跃。 所以,就圣经中的信心来说,信心和理智是合作的关系。
亚伯拉罕清楚的知道上帝的存在,上帝的性情和他应许的内容(罗马书4:17-21)。 耶稣在呼召人来跟随他之前,那些人总有超过充足的证据。尼哥底母去见耶稣前,作为一个严谨的宗教领袖,他已经从大量的神迹(证据)下结论说耶稣是从神那里来的,所以借着他的良心和已有的圣经知识他应该已经得出结论:耶稣就是弥赛亚,并且从神那里一定有一个真正解决罪的救赎办法。他应该知道法利赛人的这一套宗教体系并无法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他足够诚实,不会非理性地压抑真理(良心)。这就是为什么耶稣责备他的无知(约3:10-12),并指出他的不信和拒绝了神提供的见证有关。希伯来书11章是谈论信心的经典章节,信是什么呢?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来11:1)”。第2节说,“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新译本说,“信就是对所盼望的事(第三特征)的把握(第四特征),是还没有看见的事(第三)的明证(第四)。因着这信心,古人得到了称许(第一、第二)(来11:1-2)”。如何知道所盼望的这个事(内容)一定会实现,如何有这个把握?是基于证据。仔细理解这些词,实底、确据、把握和明证。这章中举的所有实例都一再证明了信心是人们为了这个预计可实现的美好结果,而作出明智的选择,不计代价地去付出达到结果相应的努力。让人改变人生方向而不再选择信心的,从来都不是不知,即信息不足,而是困难。因为这些人当初获取的证据的真实性还在那。
最后,本文主要讨论了什么是使人得救的信心,对得救信心的错误理解就是对福音的错误理解,对基督信仰是致命性的,进而衍生出众多错误应用。人信主后,信心会增长,不同时期也有大小。得救的信心和耶稣所在地上展示的完美的信心有很大的差距,达到更高层度的信心是信徒的目标。正如福音书中,使徒们有得救的信心,他们放下一切,跟随耶稣走窄路,全心追求神的国和神的义。这是他们得救的起点,即神施恩救赎的基本条件。但耶稣的信心使他可以为所有来见他的人祷告一句话,鬼就出来,病就得医治,风浪就平息,门徒的信心还在训练中,还没有达到那个程度。所以,耶稣多次说他们小信,期待他们快点被培养出来,但没有说他们是不信的。
我们的盼望是在主来的日子越来越近的时代,主流教会能回归于正确的福音,活出正确的基督徒生活。既然错误的救赎概念能大大损害教会(如这个概念首先产生了大量的不冷不热的“信徒”,并且让教会习惯了这种怪象,认为这本来就是常态),那圣经所表达真正的救赎真理就能大大释放教会的活力,也能救许多人不死。
资源:
- Mcfarland, Ian A. “Total Depravity.” In Cambridge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Theology, edited by Ian A. McFarland, David A. S. Fergusson, Karen Kilby, and et. al..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https://ezproxy.bethel.edu/login?url=https://search.credoreference.com/conten t/entry/cupdct/total_depravity/0?institutionId=712
- Moreland, J.P. 2017. Philosophical Foundations for a Christian Worldview. Downers Groves, IL: IVP.
- Treier, Daniel J., and Elwell, Walter A. ed. 2017. 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 Grand Rapids, MI: Ba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