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的福音Q&A 1: 如何正确理解信心与行为?

这个概念对于我们明白完整的福音非常重要。最好的方法还是如侦探般严格检测你的理解,神既然把他的话语交托、启示给他的门徒,我们就可以至少用新约所有的经文来检验自己救恩的观点,如果你的观点是对的和完整的,经文之间就不应该有冲突和解释不通的经文。这是我们自己的信仰,以后也要自己面对神,所以每个信徒有责任弄明白。教师若教错要背负教错的责任(所以及早发现教错,去纠正,是很有福的,面子在这件事上简直不值一提),要受更严格的判断(雅各书3:1),但听的人若选择相信错误的教导,也要背负自己的责任。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在压力下也仍有自由意志,不是完全被动和身不由己的。

  1. 信心的定义和内容:信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来11:1-2)。接下来的整章举例了古时众多例子。从使人得救的信心的内容来看,从古到今稍有不同,因为越往后,救恩的信息越清晰,但共同点是他们冥冥中认为神没有放弃人类,他要解决罪的问题,建立神的圣洁国度,一个更美的家乡。他们为此付出了行动,这是他们信心的证据。而在耶稣复活以后的人的得救的信心,就有更加明确清晰的内容,和他们的是一个方向的,但更清晰。首先,我们救赎的目标很明确,是效法基督,成为像耶稣这样完全反映上帝形象的人,即神从破碎和罪恶中拯救我们使我们成为不再罪恶和破碎,从干犯律法成为不干犯律法。就像人要“救”一块坏了的表,是要把它修好,使它成为运行正常的表。犯罪的人就是不正常的人类,因为神造人时,人是反映他的美好形象的。而信心的内容正是“我相信圣经上讲的信主之法是真的(包含了罪、上帝存在、上帝标准、基督死而复活等),并且这条路真的走得通,真的能救我(成为圣洁,当然包含脱离地狱刑罚),所以我要去跟随耶稣,走这条路。” 这是内容。而定义就是信心是一个基于事实和证据的相信未来会达成某目标的一个信念,一个承诺。而这样一个有内容的信心,一定是有行动证明的。一个信徒如果不追求圣洁,只有两种情况,第一,他一开始口头说的“信”是说谎;第二,他一开始真的重生了,以后却选择不再追求,大有失去救恩的危险。认为救恩不能失去,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认为只有第一种情况。当时出来“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理论(大约从17世纪开始),是基于对于神的主权、拣选等的错误理解,并出于一种“功利主义”的考量,认为这样传福音更能引发“复兴”,“劝”更多人马上作决定信主,而对真理做出的改动。然而,改动神的真理并不能“帮助”神的事工,反而产生很多无用功,并且“信主后为什么不追求”也成为了现代教会的主要迷思。正是因为现代教会不再传讲天国的完整福音,一开始传讲的福音就是不包含成圣,不包含大使命,也是不包含对信心的正确解释的福音。
  2. 神只看信心:对吗?对!那么为什么这么一个简单的真理生出这么多疑问呢?
    1. 我们赦罪是靠耶稣的宝血,而不是耶稣的血外加一点什么,如善行、属灵纪律等。所以,不管是一个人的信心还是行为,都不能赦他自己的罪。因为都无法抹去犯过的罪,就像完全没有发生过。因为公义的审判是审判每一件事,每一个心思意念,一个人做的好事只能证明,审判时,公义的法官会说:“是的,你在这件事上做对了,所以这件事是过关的,是没有错的。我们审判下一件事。嗯,这件事上有罪,在这件事上不通过。所以,判你有罪。”无论是面对上帝的审判,还是地上的法庭都是这个道理,对吗?人都是因着自己冒犯正确规则的事件而受惩罚。没有人可以说:“我只偷了一次东西,那上百次我看到东西,我都没有去偷。你怎么不奖励我?”
    2. 但神施恩的条件是人的信心,而真实的信心是由相应的行为证明的。正如在婚礼上,新娘承诺要一辈子爱对方,日后从来不做家务,还出轨。那可以说,要爱对方一辈子的话是假的。同样,基督徒也承诺了,要和神合作走窄路,以至于罪的问题得到解决。如果在审判时,神问你如何证明你的这个承诺,你需要用你的行为回答。但这个真实的信心只是神愿意在你身上用恩典,用救恩,用宝血,而不用立功之法判断你的条件。从这个角度来说,还是神救你,你没有可夸的。立功之法即是大卫说的,主你若纠察罪孽,谁能站立得住?如果神用立功之法判断你,那就是列出你一生中所做过的所有事,说过的所有话,所有思想,有一件罪就判你下地狱。没有人可以通过这样的审判,所以我们传福音时用类似的方法“对骄傲的人用律法,向谦卑的人讲福音/恩典”,如用“你是好人吗”来采访对方,是为了劝说人看到人自己绝望的境地,以至于呼求神,接受神的解决方案,走上神预备的信主之窄路,在自己真正权衡利弊,知道真相之后,下定决心。使他们知道如果不这样,就只能等候神的列怒临到。没有其他能够行得通的路。骄傲的人就是觉得自己的生活没问题,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会下地狱的,如果不讲透罪和审判,直接告诉对方神的恩典,即神的解决方案,无异于把珍珠丢给猪,浪费了圣言,猪还要反过来攻击你。因为他们认为我好好的,不要别人救,你说我需要拯救,是骂我有问题,太侮辱人了!圣经上说,非律法人就不知何为罪。
    3. 如何用行为看信心是否真实呢?虽然终极的确切的判断在神那里,但圣经的观点绝对不是说在地上的时候,人对自己或对他人是无法形成正确判断的,或说这是个迷,要以后才能解开。圣经上,充满了判断,可以说恢复人类的正确判断的能力,是救赎目标的一部分,救赎我们的思想,使我们和神往一个方向想,正是我们成圣中常常练习的,寻求明白神旨意,按照神的原则作决定。无法判断思想和行为对错,就无法信主,无法成长,更无法开展事工(如约一1:8-9就包含了判断)。不信主的人也有判断的功能,只是往往更被罪影响,不会完全从神的价值观出发判断。信徒的正确判断在事工中的应用很普遍,如徒8:18-23, 彼得可以看出西门没有真正的信心,拒绝给他施洗,除非他日后悔改。这里如果没有判断,那门徒就会胡乱给人施洗,按手之类的。又如太3:1-2;3:6-12;施洗约翰也是传讲“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若不悔改,后面的救恩就跟你们都没什么关系。他也拒绝给没有上面说之真实信心的人施洗。因为洗了也没用,真实的信心是神施恩的条件,如果给他施洗了,反而以后这人要得救,就更难,因为错以为“安全”了。约翰在他的讲道中,给了他们一记重重的警告,这样深刻的印象,希望人们终究能想起自己的罪来,决心悔改,开始觉醒,要逃离可怕的地狱,如逃难般地来信靠主,追求圣洁。常常传福音领人归主的基督徒其实不难观察出对方有没有得救的信心,最大的标志就是对罪基本的认识和痛恨,决心要悔改,对得救成为圣洁的渴望。相反地,言论中,如有类似的“叫我‘信’是可以,但叫我不说谎。。。是不可能”,这就相当于是说,我不想悔改,不想得救,如果可以不用悔改,就把一个叫作天堂的东西赐给我,我可以。但是这并不是神开的信主之路,这个概念根本不存在。是他们自己臆想出来的神,自己臆想出来的福音。重生后,自然也能继续观察重生的迹象,很多查经里都有提到,如《得救的确据》中的列表,整本约翰一书(更详细),圣灵的果子(加5:19-23),罗12等。所有这些生命的迹象都会随着属灵成长和门徒训练的深入而增长。当这些人又去按照耶稣训练人的方法去帮助其他人时,就会结大使命的果子,即帮助其他人的这些生命迹象越来越成熟,长成基督的样式。与其说是两种果子,其实没有什么本质差别,只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和别人身上的差别。持续在真实的信心里的,两种成熟的果子都会有。相反,都不会有美好的果子。我们要追求,践行我们信心(承诺)中所说的,就不会闲懒不结果子了(查彼得后书1:5-11给出的建议)。结果子是检测枝子有没有生命(连于树干)最合理的指标。同样也会有人问,那么要多么没有行为,要多么不追求,才能说明那承诺要追求,相信神所开辟的道路是可行的,要成为圣洁的信心是假的?一方面来说,谁追求,谁不追求,谁不冷不热,对于旁观者来说,是很明显的。但最保险的做法就是对神火热并按他的方法去开展大使命,不是吗?要避免掉下悬崖的方法,就是远离危险的路,走正路,而不是问离悬崖边上走,最近我能走多近,而不会掉下去?耶稣说,约15:16,是我分派你们出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长存。这是苦差吗?是神毫无意义的要求,与我们无益吗?人在地上所经营的一切事,除了这果子,还有什么可以存留到永远的吗?保罗说,帖前2:19,他整个人生的盼望、喜乐和冠冕,就是他所栽培的人可以在主面前站立得住。就算是一个人自己肉身的孩子,也得通过持续在信心里迈进(救赎)才能存到永远。
    4. 在这样的推理下,我们如何理解耶稣说的,不冷不热的,他要把他们吐出来呢?或者林前3:11-15,若用草木禾秸往上建造,他的人生工程在审判之后就会尽毁,但自己仅仅得救?可以负责任地说,没有结好果子的基督徒,能有的最好的结局就是这样(林前3:11-15)-人生工程尽毁。什么是不冷不热?不冷不热是对神失去热情,对天国的事毫无热情,对属灵的事和罪都不再敏感。这样的人也许会做一些一般信徒会做的事,甚至每周都去教堂,但在他心里只是走一个形式,上帝本身对他没有什么意义。对他来说,宗教只是人人都做,并能让他进天堂的一张门票而已。他的生活和上帝没有太大关系。既然上帝沦为了一种摆设,这人也没有要追求主(追求圣洁)的欲望,这就是没有信心的意思,那么失去救恩就是完全合理的。而林前3的情况要比这样好,我们知道哥林多教会的信徒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发现他们常常运用属灵的恩赐,对真理有热心(虽然处理方式不对,他们拥护不同的传道人,似乎并不是出于结党,想压制真理),证明他们有一定热心。那有草木禾秸的人也是花了很多精力去建造这个工程的,只不过不按照主的方法,因此在“质量检验”之后,就没什么剩下的。个人的成长也不会太好,这两者一定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拒绝用主的方法践行大使命的人,他的个人成长也会很有限,跟主的关系也不会太好。想象从火里经过的人,不仅是工程烧光,人也会很狼狈,衣服烧破,想象这样的场景。所以,保罗用这个例子激励信徒,不要浪费人生,要小心在耶稣基督这个根基上如何建造,既然这样说,也说明上帝告诉人方法应该如何结果子。人们因为不愿意按照主的方法成长和践行大使命,才会到最后人生工程尽毁。我们中国人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的苦劳证明你还算有一点信心,所以因着信心你得救,但你劳碌的结果在神眼里没有价值,不能通过。神是公正的神,按事实说话,人不能贿赂他。就像农民在田里忙碌整年,但种植方法不对,种出来的东西实在无法吃,也不会有人买。我们可怜这人的苦劳,也叹息这人的愚蠢,为什么不去先像硕果累累的农夫请教,为什么不去看宣传如何科学种植的宣传手册?圣经就是教导人如何跟随耶稣作门徒的宣传手册,里面有历史,有诗篇,有实例,有道理教导等,清清楚楚。很多信徒看似也已经围着教堂和基督教相关的事宜,忙得团团转了,也甚至有人通过他们而信主,但却没有产出成熟的,在主面前站立得住的门徒。当然,那些已经使用正确的方法,有正确的目标的,结好果子是早晚的事,需要忍耐着结实,不要放弃。最后,人生工程尽毁的情况,也有可能变成不冷不热。尤其是那些一开始是不知道,但当他人多次劝解和教导,把主全备的道教导对方,对方还是继续按照老样子,完全不加思考地做主工和成长,这往往会导致往不冷不热的方向迈进。因为人需要选择对主的事硬心,才会不听劝,不愿意省视自己的生活,和圣经上的原则和方法做对比。那么,这么难(往往让人听了难受,也容易得罪人)的话题,为什么还要讲?因为信心和行为是福音的核心话题。在疲弱的现代教会中,不得救的和人生工程尽毁的往往占了大多数,这是不应该的!只有极少数,有丰盛的人生,结果的人生,按照主的方法去结存到永恒的果子,硕果累累。这么危急的情况,神国的子民应该发出呐喊。模棱两可的信息,如传讲“坏树不一定结坏果子,好树也不一定结好果子”,只能使情况更糟糕,更多人蒙蔽。人们会更加肯定人生在今生只能判断得糊里糊涂,谁可知道呢,随便过就可以。结果把这种按照基本常识在今生就能判断的信心迹象,劝人们弃之不顾,让人们本可以警醒的心沉睡,“平平安安”地等候神的审判,尤其是不冷不热这种,到时候必要咬牙切齿,后悔不已,本可以逃脱。人生工程尽毁的,也是很可怕,他们本可以接受警告过得不一样,现在一切为时已晚。我们需要做主的出口,去传讲真实的信息,唤醒这个向主沉睡的世代。
    5. 不是说神只看信心么,怎么又是又看行为又看信心?是的,神只看信心来施恩。神是要真实的信心,不真实的信心就不是信心,即这个信心不存在。而信心是神施恩的条件。这个信心不只是一种心情,一种内心感受,信的内容也不仅只是相信耶稣基督从死里复活是一个事实,因为魔鬼也相信这是事实,但没有顺服真理,也没有因这个真理行动。夫妻说信任对方,但如果手机从来不透明,钱也不一起管,各自藏着秘密,甚至各过各的,那只能说明他们之间不信任。他们可以信誓旦旦地说好多次,饱含感情地说,“真的,我真的信任你,这次是真的了”。但行为如果做出来与之相悖,还是说明当时只是这样发誓只是说说的,是吗?为什么神一定要以信心为条件呢?是不是太过分?或是不公平?其实这是对人类可以得拯救的最低要求了。想象一个关死刑犯的监狱,神好像一个恩主,说他的儿子可以为愿意悔改重新做人的死囚犯代死(如果所有人都愿意悔改,那就是所有人),于是去牢房挑选犯人。请问还有比这个标准更公平的方法吗?如果这个好心人,说我按照这些犯人过去干犯法律的程度来决定,犯最轻的,得到这个机会,又或者说最年轻的,最好看的,都不是最公义的方法。假设按照谁真心愿意悔改(信心)选出几个人,但其中有一个出狱后,根本不愿意学好,还嘲笑这个救他的人是傻瓜,“真笨,我就是利用他出来啊,现在我又可以随心所欲了,明天就去抢银行(思想和行为)。”那这个人知道了,会怎么做呢?这恩主会抓他去回监狱,“你这个恶人,欺骗了我,违背了当初的得赦免的条件,现在犯法被我抓个正着,回监狱接受死刑,不是正合适吗?为什么不学正道呢?为什么让我的儿子白死呢?”这个恩主会勃然大怒,因为这恶人侮辱了这位恩主,践踏了他儿子的生命。但这个犯人却反驳到:“你不是说要施恩给我,赦免我,你不是说爱我吗?你不是说不按照我的行为过犯对待我吗?你怎么这么坏,你反悔,你根本就不是慈爱的!”其实,圣经上指的真正错误的“又看信心,又看行为”的作法,是指又按照信主之法,又按照立功之法,即一个人已经按照真实的信心跟随耶稣,走在永生的道路上,又说还不够,还要看你一生做多少好事,多少坏事,有没有每个行为都遵守律法。这样也能正确理解罗4:4-5,唯有不作工的,不是说什么也不做,而是无法通过立功之法通过神的审判。正如前面的故事,除了那个欺骗的以外,其他人得以脱离死刑,虽然他们愿意悔改,日后也真正去悔改走正道(信心和行为),但还是这个恩主救了他们,他们没有可夸的。这个恩主可以选择一个也不救。如果他们得救的路径是立功之法(不是那不作工的),即用某种方法使过去的犯罪行为不存在了,并以后也没有,那就是他们自己的功劳。再说一次,又看行为又看信心的错误是假设一个人在信主之法这里已经可以通过了,他心里火热,时常侍奉主,悔改和追求圣洁,但神说,还不行,信主之法通过了,但还是要按照立功之法,看你的行为重审过,看,你曾经犯过罪,你得受永刑。这是错的,因为神承诺他要救有信心的人,耶稣的宝血可以遮盖一个人的罪的条件就是有真实的信心。不要弄混淆了。
    6. “我心里是相信的,就是行为上还没有表现出来。”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说法,但却是新教很普遍的教导。它试图割裂信心和行为,雅各书2:14 说没有行为证明的信心有什么用呢,这信心能救人吗?答案是不能。17节,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换句话说,就是不存在,就是骗人的。20 节,称这样想的人,其实是虚浮的,因为都是基本常识,人之常情,人的良心会指教你,就如上面说的那个故事,不需要有什么教育或宗教的背景,摸摸良心就能判断。21节,应当记得亚伯拉罕用行为证明了他真实的信心,而算为他的义(神因着他真实的信心把耶稣的血用在他身上,算他为义)。22节 信心和行为是并行。人并不能说我心里是信靠神的,就是无法应用真理。所以我心里是基督徒,你们不要看我的行为,要看真诚的心。神知道这人在说谎,连人都知道。26节,灵魂离开身体后,身体就不会动,证明身体已经没有生命。信心不会动,就说明是死的。信心也不存在,或不能称之为信心。试想如果前面这个说法成立的话,“我心里是相信的,就是行为上还没有表现出来”,那它将成为对所有使徒书信的统一反驳回答,只要使徒指出信徒的问题,他们就可以说:“哦,不是。我里面是追求的,就是没有表现出来。” 想想使徒们会不会买账。

最后,鼓励信徒们不能因为一个重要话题有点难,或不同教派有不同意,就放弃理解。我们需要问自己,神有没有能力清楚地表达一个他要表达清楚的道理?神有没有在他的话语中,讲清楚这个道理?而我们有责任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意思是我们有责任理解对了,并讲解对了。对于有不明白的真理,可以暂时告诉人自己还不明白,正在好好阅读相关的经文,并参考一些解释,或与其他认真追求的信徒辩论。最后,需要得出结论,因为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活出真理。中国古话说,“朝闻道,夕可死”,一方面表明了古人对真理的珍视,“如果我能以明白重大的人生真理,就算马上死了也值了”。但从另一方面看就不能说是很高尚的人生境界追求。从本质来看,其实远远比不上基督教所提倡的,人人需明白真理,活出真理,一生的努力化作你真正的成长,也化作别人的成长。所以,圣经的真理不能说要研究个半死,一生大多数时间都花在搞清楚上,活出来,才是重头戏。笔者在做中国学者事工时,一些人就是抱着这个想法,“我要用我的一生追求真理”,指大多数时间得活在不明白里,等人生快到尽头时,才明白一些。更可悲的是,很多信徒认为只有像使徒这样“特殊”的人,神学家,宣教士等,都被他们化为“特殊”的人,他们之间都有争议,教派之间甚至争论了上千年,我一个普通人能怎么办?于是选择放弃神的真理,注意所有的不能坚定圣经的那个立场和实践这个立场的选择,都属于实际上地放弃真理。无论是选择一个中立的观点,而是认为圣经对一个有清楚阐述的议题没有给出清楚阐述的,还是选择一会这个立场,一会那个立场,或硬把几个有冲突的解释放在一起,都是否定了真理。不是说完全和真理相反的理论,错得一塌糊涂的理论,才是谬论。耶稣在世时,重来没有传递“圣经是很难懂的”的信息过,相反,他总是说“经上记着xxx,你没有念过吗?”,他说“听了我的话就去行的,好比房子盖在磐石上”,他可没有说,“不过,其实我的话,大多数人懂不了”。

最后,在某个议题上,如果有人声称是有争议的,和前面说还不知道有什么差别呢?定性一个议题有争议,已经是现下很流行的作法。实质上,如果我们说一个真理是有争议的,是什么意思呢?有争议,即有不同意见,对一句经文的解释只要是有不同的人(可以包括非基督徒)持有一个以上不同的意见的,就是有争议的。有争议是关于世界上的人们对某议题所持观点的情况的事实描述,广义上来讲,就是世界上,只要有人不同意,一个道理就是有争议的。狭义上里说,往往指权威之间持有不同观点。即使真理是明显的。所以,广义上来说,每个真理都是有争议的,就上帝是否存在这个议题上,基督徒,犹太人和无神论者就争议了几千年。这只是说明“有人持有不同观点”这一个事实,一个基督徒仍旧有责任明白和表达,在某个真理上,在某句经文上,上帝要表达什么意思,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有个解释是正意,就说明其他的不是正意),圣经上是什么观点。当然,圣经不是百科全书,它的核心话题是上帝的救赎(包含了创造、律法、公义、圣洁、罪、审判、永生、天国、地狱、救赎方法、大使命等主要话题),提后1:13-14,不重要的话题圣经也有列举,如林前8,10(不是绝对的神学真理,要按照具体情况,按照属神的原则判断),提前1:4。关键在于,神是什么意思?神是不是在一个议题上表达了一个确切的意思。如果神表达了一个确切的意思,我们除了表达那个意思以外,都是错的。我们说了相反的意思,是错的;表达一个有偏差的意思,也是有错的;我们说这个地方神没有表达一个清楚的意思,因此我们搞不懂,也是错的。并且不明白真理,和小信,不信,和罪有关,耶稣对门徒的不明白,对法利赛人,甚至撒都该人的不明白,表达的常常是一个原因,经上明明记着,你们为什么不愿意明白接受神要表达的真理,是因为你们里面的罪讨厌真理(太22:29-31)。我们进一步探讨,现在的人用“有争议的”这个词往往来表达,“圣经上没有明说,神在这个议题上,没有表达清楚一个意思,因此人无法真正形成一个确切的观点”。这就造成一个问题,如果这个真理是圣经有表明的,而你说圣经没有表明具体哪个观点是对的,是搞不清楚的,这就是和事实不符的表述。我们需要小心避免。说圣经没有说明一个道理的,需要仔细查考,确定圣经真的没有这教导。我们在践行大使命的过程中,需要对真理有认真的态度,把一个意思传讲给他人,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就如救恩、信心与行为这个话题,有人说信心就是一个内在活动,无需检验真伪,只要人口里说信耶稣,就是得救的,这是一种观点;也有人说信心与行为并行,必须展现出真信的行为,才会因此得救。这时,有人跳出来说,这是有争议的,假设他真正的意思是说这个话题不要再争了,说不清楚的,我们把它定为有争议的,即不可知。在这里,其实不可知就是前面两种观点之外的第三种观点,它独立出来也是一种观点。持这样观点的人和持前面两种观点的人一样是有鲜明观点的,也同样需要对所持观点负责。第三种观点对听到的人也有影响,首先,这会明示暗示人们认为为真理争辩是很不明智,浪费时间的举动,反正神也没有在圣经里明确说明;并且更致命的打击是听到而相信这一观点的人和第一种观点一样,都不会努力,全力以赴地去成圣(包含按正确方法实践大使命,因为大使命即与神同工帮助他人的成圣),做成得救的功夫,大大败坏了人的信心。这仍旧是传播了一种不真的信息。并会造成其他信徒只要看到有不同意见,就放弃查考和辩论,这样的作法不是可以应用于整本圣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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